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的规定,以及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》的要求,东华大学制定并通过了《东华大学章程》将校学术委员会定位为学校最高学术审议机构。根据相关规定,学院实行教授委员会制度。
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第一届教授委员会共13名委员。委员会设主任1名,副主任3名,秘书1名。各位委员均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,在人员组成上体现了各学科、专业的代表性。
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教授委员会简况表
姓名委员职务专技职务主要研究方向
李 俊 主任 教授 功能防护服装;服装舒适性与产品开发
杨以雄 副主任 教授 纺织服装产业经济研究;服装生产管理;服装市场营销;服装国际贸易
刘晓刚 副主任 教授 服装设计理论与应用
陈建辉 副主任 教授 服装设计理论与应用;视觉造型语言分析;现代艺术研究
吴 翔 委员 教授 工业设计
王建萍 委员 教授 服装工程技术数字化;服装人体工学
冯信群 委员 教授 环境艺术设计理论与应用;公共艺术研究
卞向阳 委员 教授 服装史论及设计理论;时尚产业与服装品牌;时尚文化与设计美学
陈 彬 委员 教授 世界时装流行趋势;时装设计风格;室内和户外运动服饰
李 敏 委员 教授 服装产业经济;服装生产管理;服装市场营销;服装舒适性与功能
王朝晖 委员 教授 服装结构造型设计理论与应用
刘瑜 委员 教授 设计史论;艺术学理论;创意产业及文化
汪芳 委员 教授 纺织品设计
夏雅琴 秘书 副教授 用户研究;现代设计方法理论与应用
学院教授委员会是管理学院学术性事务的一个重要组织,在审定、审议学院的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发展规划、内部改革等事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。主要职责有:
1、审定事项
(1)审定学院本科生、研究生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,审核学院学科、专业设置方案,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。
(2)审定学院科研立项、科研基地建设、对外学术交流等中的学术性事务。
(3)负责学院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评审,审核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资格,并向学科评议组或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。接受校内外单位委托,对同学科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学术水平进行评审。
(4)评定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,审查、评定博士研究生导师的学术水平,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。
(5)对申请学士学位、硕士学位、博士学位者进行审查,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。
(6)审定代表本学院或本学科的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建议人选,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。
2、审议事项
(1)审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、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规划。
(2)审议学院有关学科建设、教学建设和科学研究等重点项目建设方案。
(3)评议学院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,向学校提出推荐意见。
(4)审议学院人才引进计划和师资培养计划。
(5)审议学院资源配置、经费预算及调整方案。
(6)审查、评议应聘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资历和学术水平。
(7)评议学院学科建设以及教学、科研重点项目执行情况。
(8)对学院相关人员的学术纠纷和学术失范行为进行评议,并提出处理建议。
3、咨询事项
(1)学院内部机构设置。
(2)学院重要改革事项。
(3)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院长认为有必要提请教授委员会讨论、咨询的其它事项。